借条超过三年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借款期限超过三年的情况,首先要做的是判断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是否已经届满。
依据当前的法律法规,公民如果想要主张民事权益保护,应当在三年的时间内提起诉讼请求。
不过,当诉讼时效存在中断和中止等特殊情形时,可能会使得诉讼期间尚未结束。
在诉讼时效未届满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欠款。
相反,如果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当事人仍然有权利和债务人进行协商,如果对方愿意偿还欠款,那么可以看作是对原有债务的再次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主张民事权益保护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
如果法律有其他特别的规定,就依照其规定执行。
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有其他特别规定的,也依照其规定执行。
然而,如果自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才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